为进一步做好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工作,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工作条例:
一、工作性质
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需要而成立,该机构负责专业与课程建设、课程目标审定、毕业要求达成度审定、教师编写教材审定等工作。
二、工作任务
1、根据技术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,结合学院的实际,对自动化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研、论证,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2、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、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公司产品规律,对自动化专业培养目标、课程体系合理性审核、课程体系修订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(含实验环节教学大纲)的制定和修订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方案和专业各课程期末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的审定。
3、根据自动化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,审定专业教材建设规划,辅助学院负责自编教材立项的确定、内容的评审、出版的推荐等工作。
4、对专业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,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。
三、人员组成
主任:任伟建
成员:邵克勇 董宏丽 李艳辉 霍凤财 刘斌 王婷婷 张会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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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22日